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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18 访问次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重大火灾隐患的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 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8624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3、术语和定义

3.1 重大火灾隐患 major fire potential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3.2 人员密集场所 assembly occupancy 公众聚集场所,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直接判定要素

4.1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 75%。

4.2学校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火灾报警设施。

4.3在学校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4.4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4.5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 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

5、综合判定要素

5.1学校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消防规划的要求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5.2学校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或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的80%。

5.3学校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

5.4学校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的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避难走道被占用。

5.5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5.6学校高层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其他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5.7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超过其设置总数的20%,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50%。

5.8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的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 GB 50222 的规定。

5.9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

5.10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的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

5.11学校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被占用,影响火灾扑救。

5.12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

5.13学校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5.14学校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 的规定或不能正常使用。

5.15学校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的其他固定灭火设施。

5.16学校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5.17学校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运行。

5.18学校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负荷级别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5.19学校消防用电设备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5.20学校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或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不能正常自动切换。

5.21学校建筑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22学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5.23学校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5.24学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25506的规定持证上岗。

5.25学校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可燃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安装电气设备,或采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消防配电线缆和其他供配电线缆。

5.26学校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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