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开始进行,请各学院负责人安排专人填报相关信息。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6日--12月22日,请各单位进行科研成果信息登记审核,查漏补缺,并于12月22日17:00前,将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邮箱:zzzkjwc@163.com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科研成果登记工作,按照附件统一格式,认真如实填报,填报信息前请认真阅读相关说明(详见附件1);
2.各单位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以确保科研成果信息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联系方式
在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咨询教务科研处相关人员。
联系人:付一涵 邮箱:zzzkjwc@163.com
四、注意事项
1.成果登记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全部数据应准确、完整,数据不完整的项目不予认定,不再通知补充,请大家高度重视。
2.提交内容不需要纸质版,支撑材料全部用扫描件,每张汇总表及其支撑材料扫描件需放置在同一文件夹内,且序号一致;压缩包名称为xx学院(或部门),需包含9个汇总表电子版及支撑材料扫描件。可参考附件2图示。
注:论文扫描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含本人部分)、正文全部;论著扫描件包括:封面、编委页、表明本人编写章节页1页、书号出版时间页;
3.论文、论著、科研项目、专利及获奖情况由我校排在最前面的作者在所在部门登记一次即可,排在后面的我校作者不需重复登记。
4.省级课题指省科技厅组织的科技攻关、软科学及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厅、教科院、省社科联、市社科联的项目为厅级课题。
5.论文、论著、科研项目、专利及获奖证书原件由所在部门负责审验。
6.登记作者时我校教师请用下划线标明。
7.特殊原因不能登记者请联系教务科研处登记备案,否则不再补登。
8.本通知中“以上”包含本级,如“省级以上课题”包含省级课题。
教务科研处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2023年科研成果登记统一格式
附件2:文件夹存放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