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5 访问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管理理念,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根据《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转专业与转学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学生转专业工作本着学生自主申请,学校宏观控制、统筹安排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管理,程序透明,保证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转专业对象为2024级在校在籍全体学生。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专业:

1.处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自愿退学或应予退学尚未取消学籍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不满足拟转入专业学习的其他条件的;

4.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5.国家、省教育厅和学校规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三、转专业办理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个人意愿,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填写《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于2024年12月6日前统一上交至原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转出的二级学院)。

(二)转专业条件审核

转出学院根据转专业条件统一进行审核后,将转专业申请表分别转给相应转入学院,转入学院自行制定考核方案组织考核,公示后由转入学院教学秘书于2024年12月16日14:00前将《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转专业汇总表》和《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等相关转专业纸质材料和电子资料报送至教务科研处侯家珍老师处。

(三)教务科研处审核、公示

教务科研处对各学院上报转专业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于12月31日前通过教务科研处网站公示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教务科研处书面反映,教务科研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通报。

(一) 校长办公会审议

(二) 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结束无异议并报学校审批通过后,教务科研处按学籍管理办法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转专业工作关乎学生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转专业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同意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未参加原专业考试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期末考试未通过课程必须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全部学习任务。对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2024年秋季学期未修的课程,学生可跟随下一年级对应学期申请补修。办理完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下学期开学按时到转入班级学习。

(三)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后,如因个人原因需要撤销原申请,应在12月25日前向教务科研处提交撤销申请,逾期概不受理。

(四)学生可结合自身实际在规定时间内理性选择专业,专业名单一经公布,不得再次申请变更。转专业过程中,有政策疑问可咨询教务科研处侯家珍老师,联系电话:18237125671。


附件1: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拟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

                               教务科研处    

                                2024年11月25日  


©2023 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教务科研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孟港路6号      邮编:451161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12-03 09: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