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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5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教资保函〔2024〕208号)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申报及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我校全体在职教师

二、项目设置与说明

(一)项目设置

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项目说明

申报作品内容及制作要求参照附件1。

三、奖项设置

该活动按组别项目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省教育厅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获奖证书。

四、作品资格审定

(一)课件、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其它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每位教师限报送一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二)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三)作品须为原创,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五、申报作品报送要求

1.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2.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3.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电视节目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每位参加活动教师(第一作者)限报送一件作品。

4.每件作品由申报作者按要求填报《作品登记表》(附件2),同作品一起上报所在单位或院系,单位填写《交流活动汇总表》(附件3)后统一报送。作品登记表和汇总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同电子版一并提交。

5.报送作品于2024年6月28日前以U盘的形式报送到教务科研处。

6.我校将择优推荐15件作品申报此次评比活动。



教务科研处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项目说明

附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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