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保证教材选用的质量,确保课堂教学正常开展,方便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在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经我院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的选用标准
(一)选用的教材必须与教育部、中宣部文件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大纲相一致,能够反映本学科当前发展的最新理论动态,教材编写规范,逻辑性强,语言表达精确、生动。教材的编写适合课堂教学的需求,便于进行教研教改。
(二)教材的编写便于学生的自学,最好有相关的自学导读等。
(三)教材必须是省级以上出版社公开发行,优先选用部优教材、教育部重点建设教材和规划教材。
(四)原则上必须是最新最近出版的教材。
(五)教材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教材选用的有关规定。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校和本院老师编写的教材。
二、教材的选用程序
(—)各教研室召集本教研室教师开会,征求教材征订的意见。
(二)教研室主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教材选用的建议,并签名确认。
(三)院领导对各教研室选用教材的建议进行审查,确定我院教材征订的计划,签名确认后交由教务处统一征订。
(四)教材使用后,各教研室要对教材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反馈,只有当该教材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方能继续使用。
三、教材评估
(一)成立教材评估专家小组,由我院领导带头,教研室主任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员为3-5人。
(二)评估内容为全年每门课程的各类教材。
(三)评估依据三方面:一是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二是召开任课教师座谈会,听取任课教师意见;三是专家组分析、讨论教材结构及内容。
(四)评估结论。使用教材为优秀继续使用;建议改用其他版本教材;建议自编教材。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