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管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投身教学、科研,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热情,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形成积极向上、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的考核办法和年度工作要点,结合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马院年度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1、发表文章每篇加0.3分,其中,核心期刊每篇加1分,双核心期刊及以上每篇加2分。
2、主持国家级课题每项加8分,主持省级课题每项加2分,主持厅级课题每项加0.5分,参加国家级、省级课题前5名分别加1分、0.5分。
3、出版专著或者主编教材每部加2分。
4、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获得厅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5分、0.3分;获得其他奖励,省级加2分、厅级加0.5分。
5、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每项加1分,要求老师必须参加的活动不参加者,请假1次扣1分,缺勤1次扣2分。
6、超课时,每100课时加0.5分,以此类推。
7、年度民主测评票数前5名者,每人加2分。
8、院临时抽调教师帮忙,每年酌情加1—6分。
9、院班子成员确定当年表现突出的老师,加6-8分。
10、全年考勤全勤者加6--8分。
11、为我校或者我院获得重大荣誉,每项奖励2—10分。
12、请假1次扣1分,缺勤1次扣2分(半天为1次)。
13、因教学或其他事故影响院声誉和形象或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不能评为先进。
14、考核工作首先由老师自己根据院考核具体办法进行核分,然后由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平时考勤记录和老师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分数前几名者当选年度先进。
15、不能连续2年评为先进。
16、平时教师参加学习和活动等考勤情况,实行签到制度。
17、考核工作由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其他未竟事宜由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8、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1、学校组织的活动包括:学校要求各单位教师参加的教学比赛、演讲比赛、文体活动等。
2、参加的活动、获得的奖项等由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