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第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5年上半年经各党支部研究确定,并在学校党委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
2025年4月16日- 4月23日。具体培训日程见附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辅导、视频教学、研讨交流、实践教学、志愿服务、自学研读和学习总结、理论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训。各党支部组织员要协助授课老师做好本次培训的教育教学管理,确保学习效果和培训质量。
2.参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做好课堂笔记和撰写学习体会,积极开展自学、参加小组学习研讨和实践教学、志愿服务活动。
3.严格培训班纪律要求,对迟到、早退、旷课、请假等行为进行严格考勤。各小组的考勤由组长具体负责,考勤实行签到制。
学员学习笔记、学习体会和小组研讨记录、实践教学、志愿服务活动总结,在培训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收交党校备查。
六、考核与结业
1.培训期间进行理论测试,测试由党校统一组织。
2.结业考核将结合培训情况综合评定(考勤20%、作业10%、研讨10%、实践和志愿服务10%、测试50%)。未经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3.优秀学员评选条件: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理论测试成绩优良;讨论交流准备充分,发言踊跃;学习体会内容充实,有一定深度;志愿服务工作突出。优秀学员的人数,不超过培训结业总人数的10%。
4. 不予结业的情况:无故迟到、早退、旷课2次以上的;请假3次以上的;学习笔记(作业)空白的;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个人学习体会存在抄袭现象者;小组研讨、实践教学、志愿服务活动不参加者;综合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者。
5. 培训期间因违纪被除名或理论测试舞弊的学员,一年内不得再次推荐到党校学习。
附件:1.第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2.第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分组情况
党委组织统战部
党 委 党 校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