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统战部(党校)职能
一、党委组织统战部职能
党委组织统战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管党的组织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组织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组织工作的要求和校党委的决议,拟定和完善学校党的组织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为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国际化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2.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督导基层组织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断探索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
3.负责制定和完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内表彰工作。
4.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负责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制度完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5.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章》规定和上级组织的要求,积极做好在优秀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6.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党支部书记和基层党务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做好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党建经费使用等工作。
8.负责协同相关部门落实人才政策,推动学校人才队伍建设。
9.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组工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使组织部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统战部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团结引导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国际化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广泛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2.主动加强联系与沟通,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做好本校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留学回国人员等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3.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社会服务等活动,协助其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4.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5.负责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规章制度建设;指导、协助、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工作。
6.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开展统战理论调研和宣传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高校统战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党校职能
党校是在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先进分子的重要阵地,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党校工作规划、各类培训班培训方案与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分级分类举办学校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等培训班次,严格培训过程管理与学员管理,做好培训结果评定。
3.负责党校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党校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服务及外聘教师的联络工作。
4.负责党校教学设备、教材、学习资料的购置、管理以及各类文件资料、各类培训班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和规范化管理;做好党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学员结业证书的印制和发放工作。
5.加强党校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党校各项规章制度。
6.结合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国际化高水平职业院校的实际,结合学校理论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干部工作和党建等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不断取得新成果。
7.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